農業外勞
雇主資格
1、飼養頭數達80頭以上。
2、依畜牧法規定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
3、自然人登記經營者,但不包括受聘於法人,為法人擔任畜牧場負責人之自然人
如何申請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各項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2、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3、以聘僱外國人從事乳牛飼育工作之畜牧場用地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
法源依據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四條第四款所定乳牛飼育工作,其雇主採自然人登記經營飼育乳牛八十頭以上,從事飼養管理、繁殖、擠乳、乳牛場環境整理、廢污處理及相關體力工作,經中央目對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規定者,得申請聘僱外國人初次招募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及央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前項規定條件地查核。
農保人數如何計算
以欲申請外籍移工之畜牧場用地投保農保且符合『從事營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雇主本人、雇主配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為限。
農業移工監護工(雇主需支付)
基本薪資 | 健保費 | 勞保費(職災) | 就業安定費 | 基本負擔 | 加班費 |
$25,250元 | $1,238元 | $1,856元 | $2,000元 | $30,344元 | 加班實數算起 |
農業移工監護工(移工需負擔)
健保費 | $392元 |
體檢費 | $2,000元~$2,800元(依照醫院規定收費) |
居留證規費 | 3年$3,000元 |
服務費 | 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年度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再在台工作累計期間,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因聘僱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每月1500元) |
護照 | 護照延期費、護照換發費、遺失補發費用、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