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外籍移工配額申請作業

    1.製造業/營造業

    2.看護工/幫傭

    3.漁工

    4.屠宰業

    5.分析廠內人力消長狀況

    6.提供客製化之分析建議

    7.移工轉換雇主承接案

    8.掌握廠內人力消長動態

    9.工業局/勞動部等各主管機關文件申辦

    10.其他依勞動部行業

    國外移工招募作業

    1.策略聯盟引進國(越、泰、印、菲 四國籍)

    2.國外選工及行前說明會

    3.提供線上視訊選工服務

    4.國外職業學校專業培訓

    5.充沛移工人力供給

    6.來台前教育訓練(EICC協定)

    7.速件辦理

    8.來台前宣導國家法令及工廠管理規則

    9.提供選工過程之影音紀錄

    移工入境後服務

    1.協助辦理新進外勞教育訓練

    2.勞動部各項申辦作業

    3.移民署各項申辦作業

    4.勞動局各項作業申請

    5.入境定期健檢安排

    6.其他公家機關文件申辦作業

    7.定期到廠執行生活及工作關懷輔導

    8.提供最新資訊及法令諮詢

    9.提供工作及生活管理規範

    10.每月提供移工作業進度管制表

    11.雙語人員協助就診

    12.提供勞資爭議協商

    13.作業準則翻譯服務

    14.規劃旅遊及團康活動

    15.專業移工宿舍維護管理

    16.代購新進移工日用品

    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
    一、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
    二、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需全日二十四小時照顧者,或巴氏量表為

            30分 以下(含30分)。
    三、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

    1. 配偶
    2. 直系親屬
    3.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4. 一親等之姻親
    5.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監護工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

    一、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 (巴          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
    二、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1. 平衡機能障礙 7. 先天代謝異常
    2. 智能障礙 8. 其他先天缺陷
    3. 植物人 9. 精神病
    4. 失智症

    10. 肢體障礙 (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但曾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5. 自閉症11. 罕見疾病 (限運動神經元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者,不在此限)
    6. 染色體異常12. 多重障礙 (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移工監護工(雇主需支付)

    基本薪資健保費就業安定費職災險基本負擔加班費總薪資
    $20,000元$1,329元$2,000元$48元$23,377元

    $2,668元(4天)

    $3,335元(5天)

    $26,045元

    $26,712元

    移工監護工(外勞需負擔)

    健保費$426元
    體檢費$2,000元~$3,000元(依照醫院規定收費)
    居留證規費3年$3,000元
    服務費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年度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再在台工作累計期間,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因聘僱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每月1500元)
    護照護照延期費、護照換發費、遺失補發費用、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