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外籍移工配額申請作業 1.製造業/營造業 2.看護工/幫傭 3.漁工 4.屠宰業 5.分析廠內人力消長狀況 6.提供客製化之分析建議 7.移工轉換雇主承接案 8.掌握廠內人力消長動態 9.工業局/勞動部等各主管機關文件申辦 10.其他依勞動部行業 | 國外移工招募作業 1.策略聯盟引進國(越、泰、印、菲 四國籍) 2.國外選工及行前說明會 3.提供線上視訊選工服務 4.國外職業學校專業培訓 5.充沛移工人力供給 6.來台前教育訓練(EICC協定) 7.速件辦理 8.來台前宣導國家法令及工廠管理規則 9.提供選工過程之影音紀錄 | 移工入境後服務 1.協助辦理新進外勞教育訓練 2.勞動部各項申辦作業 3.移民署各項申辦作業 4.勞動局各項作業申請 5.入境定期健檢安排 6.其他公家機關文件申辦作業 7.定期到廠執行生活及工作關懷輔導 8.提供最新資訊及法令諮詢 9.提供工作及生活管理規範 10.每月提供移工作業進度管制表 11.雙語人員協助就診 12.提供勞資爭議協商 13.作業準則翻譯服務 14.規劃旅遊及團康活動 15.專業移工宿舍維護管理 16.代購新進移工日用品 |
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
一、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
二、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需全日二十四小時照顧者,或巴氏量表為
30分 以下(含30分)。
三、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
1. 配偶 | |
2. 直系親屬 | |
3.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 |
4. 一親等之姻親 | |
5.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
監護工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
一、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 (巴 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
二、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
1. 平衡機能障礙 | 7. 先天代謝異常 | |
2. 智能障礙 | 8. 其他先天缺陷 | |
3. 植物人 | 9. 精神病 | |
4. 失智症 | 10. 肢體障礙 (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但曾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 | |
5. 自閉症 | 11. 罕見疾病 (限運動神經元疾病。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者,不在此限) | |
6. 染色體異常 | 12. 多重障礙 (至少具有前十一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
移工監護工(雇主需支付)
基本薪資 | 健保費 | 就業安定費 | 職災險 | 基本負擔 | 加班費 | 總薪資 |
$20,000元 | $1,329元 | $2,000元 | $48元 | $23,377元 | $2,668元(4天) $3,335元(5天) | $26,045元 $26,712元 |
移工監護工(外勞需負擔)
健保費 | $426元 |
體檢費 | $2,000元~$3,000元(依照醫院規定收費) |
居留證規費 | 3年$3,000元 |
服務費 | 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年度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再在台工作累計期間,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因聘僱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每月1500元) |
護照 | 護照延期費、護照換發費、遺失補發費用、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 |